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效利用世界一流教育资源和创新要素,助力提升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自主培养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人才支撑,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高校大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长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函﹝2023﹞25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高校大学生境外学习长期项目政府奖学金申报及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方向
奖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不含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主要有以下两类项目:
1.境外高水平大学学分项目。主要资助赴境外高水平大学交流学习一学期或一学年并取得外方高校相应学分的学生。重点资助江苏高校优势学科等学科专业方向。
2.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主要资助优秀学生赴各类国际组织总部及所属机构或地区办事处(在华机构除外)进行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实习。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一学期为3万/次/人,一学年为5万/次/人。
资助名额以江苏省教育厅下拨名额为准。
三、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外方录取的其它具体要求。
6.学生须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派出。
三年内曾获得国家留基委或其他省级出国(境)类奖学金资助的学生不在申请范围内。
四、评选流程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校遴选、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1.学生提交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2023年江苏高校大学生境外学习长期项目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南京财经大学学习期间成绩单;
(2)境外高校成绩单,如已获得;
(3)护照/通行证/签注首页及出入境页扫描件;
(4)其他获奖情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3.材料提交。请于2024年1月21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2023年江苏高校大学生境外学习长期项目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120121020@nufe.edu.cn。
4.组织评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5.公示。公布拟录取人选名单并在校内公示,接受监督。
五、联系咨询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翟晓婷
电话:025-86718740
邮箱:9120121020@nufe.edu.cn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