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国际化办学工作,实现《南京财经大学国际化办学工作方案2024-2025年》中的重要工作目标:通过落实各项国际化办学重点任务,使学院(及其他教学机构)能够通晓国际化办学规则,具备国际化办学能力,提升国际化办学成效,实现“一院一伙伴、一院一项目”,真正做到“学院办大学”,制定备案服务指南。
一、备案范围
备案项目主要为面向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的各类国(境)外交流项目;出国(境)留学预科项目、培训项目等。不包括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1.以“实验班”形式承办或联合承办的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包括在普通高考中以单列院校专业组方式招生的项目,也包括面向全日制在校生实施的项目;
2.以“项目”形式承办的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
3.培养对象含计划外学生的各类留学预科项目、涉外培训项目。
二、备案要求及材料
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可办理备案:已签署合同、合作意向书或其他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已开展实质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发布项目简介、开展项目宣传、接受项目咨询等。
备案材料:
1.《“一院一伙伴、一院一项目”备案表》(附件下载);
2.关于同意承办或联合承办项目的决定(学校或学院会议纪要)
原则上每年年终集中办理一次备案,跟进项目运行情况。首次备案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咨询电话:86718743、86718740。